反腐倡廉常抓不懈 拒腐防变警钟长鸣□本报评论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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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1月2日,校党委发布《关于在全校开展拒腐防变警示教育活动的意见》的文件,要求在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中,开展主题为“牢记警示、拒腐防变”的警示教育活动。文件的发布,充分体现了校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重视,对于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和学校 “四风”建设工作的开展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 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,要深刻汲取典型案例的沉痛教训。近年来,一桩桩大案要案被查处,一个个腐败分子被绳之以法,循查这些腐败分子的堕落轨迹,不难发现很多相似之处:他们都曾是党和组织长期培养的积极分子,都曾在工作中做出了一定的成绩,如果不是因为一时糊涂、违法乱纪,一定能在国家社会经济建设中做出更大的贡献。因此,作为党员领导干部,一定要防微杜渐、克己慎行、明辨是非,才能有效抵制各种腐化侵蚀,真正做到一身正气、一尘不染。
 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,要着力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。“常修为政之德,常思贪欲之害,常怀律己之心,常戒非份之想”是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。当前正值学校“创先争优”活动的全面推进阶段,各级干部要在工作中讲党性、重品行、做表率,严格执行《廉政准则》等各项规定,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,牢记党的宗旨,树立正确的权力观、地位观和利益观,要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作为自己人生的必修课,慎重选择个人爱好,慎重对待朋友交往,时刻自重、自省、自警、自励。
 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,要扎实推进预防腐败的制度建设。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是廉政工作中根本性的问题,是建立惩防体系的核心所在。许多违纪违法行为都披着合法的外衣,有着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。必须针对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实际,寻找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和风险点。积极探索,建立完善必要的制度规范,努力形成“用制度管权、用制度办事、用制度管人、用制度管物”的良性机制,使决策权、执行权、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。
  “江平视野阔,风正好扬帆”。开展拒腐防变警示教育活动,不仅有利于保持党组织肌体的健康,还有利于培养良好的党风、作风、教风、学风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,增强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,扎实推进我校反腐倡廉建设,以更加有力的行动加快学校的科学发展。